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
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职工的年休假天数主要根据其累计工作年限确定,具体规定如下:
年休假天数与工作年限的关系:
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,享有5天带薪年休假。
职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,享有10天带薪年休假。
职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,享有15天带薪年休假。
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:
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期间,以及依法服兵役等视同工作期间。
计算依据包括劳动合同、社保缴费记录、工资发放记录等。
特殊情况:
国家法定休假日、休息日、探亲假、婚丧假、产假等不计入年休假假期。
如果用人单位内部规定的年休假天数高于法定标准,应按较高标准执行。
未休年休假的补偿:
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,需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%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。
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:
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,或请病假累计超过一定天数(如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)的,不享受当年年休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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